寄養服務
簡介
- 寄養服務
為因特殊家庭情況而缺乏父母照顧的兒童,提供家庭式住宿照顧服務,讓他們繼續享受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入住領養家庭或可獨立生活。 - 寄養服務(緊急照顧)
為因遇到突發或緊急事故而缺乏父母照顧的兒童,提供即時及短期的家庭式住宿照顧服務,期限最長為6個星期。
服務對象
接受寄養服務及寄養服務(緊急照顧)的兒童的年齡由初生至18歲以下。
寄養家長
- 寄養家長要喜愛兒童,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並能為兒童安排妥善的照顧計劃。有關寄養家長的詳細條件,可參閱「理想寄養家長的條件」單張。
- 社署聯同各寄養服務機構定期舉辦培訓工作坊及專題講座,以及定期在各區舉辦聯絡分享小組,收集寄養家庭的意見及了解他們的需要,以持續改善及發展寄養服務。
申請手續
- 需要寄養服務的兒童
可聯絡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其它社會服務單位,安排評估及轉介。 - 成為寄養家長
可直接向社署中央寄養服務課查詢。
地址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2樓22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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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573 2282 |
傳真 | 2573 2120 |
電郵地址 | cfcuenq@swd.gov.hk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費用
- 寄養服務費用全免
- 寄養家長可獲發津貼,以支付兒童每月的生活開支,另外亦會得到可豁免報稅的獎勵金。
單張及資料
寄養服務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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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互聯網
內容包括報導寄養服務的最新動向、訓練及宣傳活動預告等,讓寄養家長、寄養兒童、轉介社工及寄養社工等能更容易掌握寄養服務的新發展。
寄養服務統計資料
截至2024年 9 月底,寄養服務的統計資料如下:
寄養家庭的數目 |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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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服務的寄養兒童 | 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