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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人在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的离港限制

社会福利署由2023年9月1日起将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前「连续一年居港规定」下的离港限制由56天放宽至90天,即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年内离港不超过90天,并符合其他申请资格,便可申请公共福利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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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福建计划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才有资格领取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


申请手续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表PDF 文件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表﹙网上表格﹚网上表格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PDF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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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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