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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的申请并就其提供意见,以及建议合适的补助金金额。

职权范围

  1. 审核基金的申请,并就是否给予批准提供意见;以及
  2. 就基金的营运事宜提供意见,包括因应实际经验和不断转变的情况,检讨和修订评审申请的指引,以及就申请机构参考的「认可科技应用产品」参考清单给予意见。

委员会名单

  1. 社署副署长(服务)(主席)
  2.  
  3. 曹原博士*
  4. 陈汉威医生, JP
  5. 陈易希先生, BBS
  6. 张晧程先生
  7. 蔡绮琼博士
  8. 朱琪森先生*
  9. 胡晓翎博士
  10. 梁绮雯博士
  11. 凌恒然博士
  12. 缪志仁先生
  13. 吴倩华博士
  14. 蔡锦辉教授
  15.  
  16. 创新科技署代表
  17. 劳工及福利局代表
  18. 社署助理署长(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
  19. 社署助理署长(安老服务)
  20. 总社会工作主任(牌照及规管)1
  21.  
  22. 社署高级社会工作主任(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6(秘书)
  23.  
  24. *(透过青年委员自荐计划加入委员会。)

秘书处

办事处︰社署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
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秘书处
九龙深水埗元州街290-296号
西岸国际大厦5楼502室
电话︰3106 2852 / 3106 2846 / 3106 2876 / 3106 2870
传真︰3188 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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