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的申请并就其提供意见,以及建议合适的补助金金额。
职权范围
- 审核基金的申请,并就是否给予批准提供意见;以及
- 就基金的营运事宜提供意见,包括因应实际经验和不断转变的情况,检讨和修订评审申请的指引,以及就申请机构参考的「认可科技应用产品」参考清单给予意见。
委员会名单
- 社署副署长(服务)(主席)
- 曹原博士*
- 陈汉威医生, JP
- 陈易希先生, BBS
- 张晧程先生
- 蔡绮琼博士
- 朱琪森先生*
- 胡晓翎博士
- 梁绮雯博士
- 凌恒然博士
- 缪志仁先生
- 吴倩华博士
- 蔡锦辉教授
- 创新科技署代表
- 劳工及福利局代表
- 社署助理署长(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
- 社署助理署长(安老服务)
- 总社会工作主任(牌照及规管)1
- 社署高级社会工作主任(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6(秘书)
- *(透过青年委员自荐计划加入委员会。)
秘书处
办事处︰ | 社署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 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秘书处 九龙深水埗元州街290-296号 西岸国际大厦5楼5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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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3106 2852 / 3106 2846 / 3106 2876 / 3106 2870 |
传真︰ | 3188 2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