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特殊需要信托的投资事宜向社署署长提供意见的投资工作小组
简介
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可不时就有关特殊需要信托基金的投资事宜,向投资工作小组寻求意见或指引,并因应投资工作小组的意见,根据《受托人条例》(第 29 章)的条文动用信托基金进行投资。
职权范围
就特殊需要信托的投资事宜向受托人提供意见。
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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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可在此下载。 | PDF版 |
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可不时就有关特殊需要信托基金的投资事宜,向投资工作小组寻求意见或指引,并因应投资工作小组的意见,根据《受托人条例》(第 29 章)的条文动用信托基金进行投资。
就特殊需要信托的投资事宜向受托人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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