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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社会福利署(社署)于总办事处共设有 13 个科:

  • 安老服务科 – 负责发展安老服务
  • 家庭及儿童福利科 – 负责发展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 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 – 负责发展残疾人士康复服务,以及管理医务社会服务
  • 社会保障科 – 负责管理和发展各项社会保障计划
  • 青年及感化服务科 – 负责督导为过犯和青少年提供的服务,以及社区发展服务
  • 临床心理服务科 – 负责厘定和评估临床心理服务的政策、规则及程序
  • 牌照及规管科 – 负责规划、发展及管理部门辖下发牌或注册事宜
  • 行政科 – 负责处理部门一般行政、聘任、编制、人事管理、员工关系及翻译工作
  • 财务科 – 负责规划及管理部门的财务和会计事宜
  • 资讯系统及科技科 – 负责制定及执行部门的资讯科技策略及计划
  • 津贴科 – 负责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及管理奖券基金,并监察相关的社会福利服务及项目
  • 策划及发展科 – 负责策划和推行福利处所及设施的基本工程项目,以及统筹福利处所的管理及维修事宜
  • 人力资源管理科 – 负责建立一支勇于承担、能干而又灵活应变的工作队伍,务求达到部门的目标和应付未来的新挑战

及机构事务处 – 负责支援高层首长级人员统筹资讯及公共关系策略、顾客服务、其他对外事务、策略规划、研究及统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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