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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

  • 劳工及福利局/社署于2013年9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第一期「特别计划」),鼓励非政府机构善用其拥有的土地,透过扩建、重建或新发展,提供或增加政府认为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设施,尤其是增加安老及康复服务名额。请按此进入第一期「特别计划」的主要特点。
  • 一般来说,申请机构在获奖券基金拨款完成技术可行性研究并确认有关项目技术上可行后,会向奖券基金申请拨款为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及前期工程/研究,在详细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向奖券基金申请另一笔拨款,用以支付项目的主体工程费用。申请机构亦可透过其他款项来源支付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开支。
  • 第一期「特别计划」于2013年11月18日截止申请,共收到43间非政府机构提交的63项申请建议。其后,17个申请项目因各种原因(例如用地的限制)难以继续推展而被剔除/申请退出。
  • 劳工及福利局/社署于2019年4月推出第二期「特别计划」,提出多项优化措施,包括增加设施清单内的福利服务和可纳入项目内与福利有关的附属设施类别,并继续透过奬券基金在多方面提供灵活的拨款安排。在安老和康复服务方面,我们共增加五项设施,即提供持续照顾的护理安老院暨长者日间护理单位、护养院暨长者日间护理单位、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宿舍、弱智人士及肢体伤残人士辅助宿舍,以及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办事处。在儿童照顾服务方面,我们增加了3项设施,即日间幼儿中心、留宿幼儿中心及儿童之家。另外,我们增加了多种可纳入项目内与福利有关的附属设施的类别,包括为指定对象提供的医疗和牙科设施、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的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与社会老龄化和残疾人士需求有关的创新和乐龄科技产品的陈列室及/或商店等,以满足服务使用者多样化的需求。请按此进入第二期「特别计划」的优化措施。
  • 第二期「特别计划」在2019年8月30日截止申请,共收到16间非政府机构提交的25项申请建议。其后,6个申请项目因各种原因(例如用地的限制)难以继续推展而被剔除/申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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