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笔拨款津助制度
社署自2001年开始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向非政府机构提供津助以营办福利服务。整笔拨款津助制度着重服务成效,让非政府机构可以更灵活和更具效率地运用公帑及适时提供优质服务。非政府机构在符合《津贴及服务协议》(《协议》)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定要求(如适用)的前提下,可灵活调配资源,以达致《协议》所订明的服务质量及成效。
里程碑
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需与时并进,政府先后在2008年及2021年进行检讨,以优化津助制度和相关措施,重要发展如下:
- 2001年1月 开始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
- 2001年2月 成立「整笔拨款督导委员会」
- 2008年1月 成立「整笔拨款独立检讨委员会」
- 2008年12月 发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报告」
- 2017年10月 成立「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专责小组」
- 2021年7月 发表「优化整笔拨款津助制度检讨报告」
以下为整笔拨款津助制度的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