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及中央轮候册
「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统评机制﹚及「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中央轮候册﹚,提供一站式的统一评估及登记,集中处理长者的长期护理服务申请、轮候和编配。
申请长期护理服务均需要接受「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经评估确定需要后,可根据评估结果申请:
- 社区照顾服务
- 院舍照顾服务
- 护理安老院(津助护理安老院、合约院舍、 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参与「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的广东安老院舍);及
- 护养院(津助护养院、合约院舍、参与「护养院宿位买位计划」的护养院)。
社署于港岛区、西九龙区、东九龙区、东新界区及西新界区设立了「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管理办事处」统筹有关工作。
新申请人
中央轮候册只接纳经转介的长期护理服务申请。申请人或家人可联络下列任何一个转介办事处,提出要求:
- 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
- 医务社会服务部;
-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及
- 其他服务单位,例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相关申请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 | 长者或其家人向医务社会服务部、所属地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长者服务单位的负责工作员提出申请受资助的长期护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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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步甄别: | 负责工作员进行初步甄别,并按需要转介长者接受统一评估。 |
3. 进行评估: | 评估员透过家访及会面为长者进行评估。 |
4. 解释评估结果: | 负责工作员向长者解释评估结果及服务选择。 |
5. 制定照顾计划: | 负责工作员协助长者制定照顾计划,并申请适切的服务。 |
现有长期护理服务使用者
现有长期护理服务使用者如认为目前接受的服务已不能满足其护理需要,亦可联络下列转介办事处或现正接受服务的机构,以便负责工作员根据他们的需要,作出适当转介:
改善买位计划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的服务使用者 | 其他长期护理服务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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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 (2) 医务社会服务部; (3)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及 (4) 其他服务单位,例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
(1) 受资助安老院舍/合约安老院舍; (2) 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及 (3) 附设于长者地区中心/安老院舍的日间护理单位。 |
项目/名称 | 档案下载/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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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简介」(中文版) | PDF版/Word版/其他语言 |
「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中文版)/(其他语言) | PDF版/Word版/其他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