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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中心注册相关资料

依据幼儿服务条例及规例的注册和规管

  • 幼儿中心(包括留宿幼儿中心及特殊幼儿中心)由社署幼儿中心督导组注册及规管。
  • 如幼儿中心在同一处所内,同时提供3至6岁的幼稚园服务,则由教育局的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联合办事处注册及规管。有关申请注册为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手续,请于教育局网页下载。

幼儿中心注册

  • 凡有意开办幼儿中心人士,应先详阅《幼儿服务条例》(第243章)及《幼儿服务规例》(第243A章)所载有关经营幼儿中心之法定条款。此外,亦应参考幼儿中心注册申请程序指南。
  • 除可透过书面申请,亦可填写相关电子表格,于网上递交申请予幼儿中心督导组。
项目/名称 档案下载
《幼儿中心注册申请程序指南》(中英文版) PDF版 / 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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