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院舍最近12个月的警告记录
中西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东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离岛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九龙城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乐家护理复康中心有限公司 | 九龙红磡曲街5号高高大楼3字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9章9.6段(相关部份) 残疾人士院舍在任何时间都必须符合《残疾人士院舍规例》附表订明的最低人手要求。凡员工放取事假、例假、病假、产假或侍产假等,院舍必须安排合适的替假员工当值,以符合法定要求及维持院舍的运作。 | 2.4.2024 |
葵青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保良局夏利莱博士伉俪综合复康中心 | 新界葵涌葵盛围310号1字楼(部份)至6字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1章11.2.6段(相关部分) 院舍应随时作出紧急事件或意外应变的准备,以及培训和督导职员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确保住客遇有突发情况时能获得适切的照顾。 | 27.2.2024 |
2 | 国宝之家有限公司 | 新界葵涌石荫路101号国宝楼1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3章13.2段(相关部分) 院舍亦应切合住客的特殊需要提供膳食,包括因健康状况、宗教信仰或进食行为等风险因素而为个别住客安排特别餐(例如:素菜、低脂、低糖、低盐、碎餐、糊餐等),并拟备特别餐的餐单供员工作备餐及住客用膳安排之用。 | 17.4.2024 |
3 | 保良局夏利莱博士伉俪综合复康中心 | 新界葵涌葵盛围310号1字楼(部份)至6字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2章12.8.2(d)(i)段 院舍应按照注册医生或营养师的意见,安排喂食奶类、分量、时间和次数。 | 10.7.2024 |
4 | 扶康会长康之家 | 新界青衣长康邨康和楼221至240室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2章12.6.3段 残疾人士院舍必须严格按照注册医生、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的处方和有关指示协助住客使用药物,任何人士不得擅自停用或更改使用药物的分量及方法,如有疑问应寻求医疗指示。 | 16.10.2024 |
观塘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明爱乐华宿舍 | 九龙观塘乐华(南)邨辉华楼地下127-138号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4.4及8.4.4(a)段(相关部分) 残疾人士院舍的营办人或员工不应主动介入处理住客支付住院费用等个人财务事宜,更不能私自动用或提取住客的银行存款,以支付住院费用及其他收费,除非院舍已设立并执行有关监察机制。 院舍应制订适当的指引及运作程序,包括由指定的管理/督导层员工负责保存完整及最新的纪录,亦必须设立及严格执行妥善的监察机制,由院舍的营办人定期审核帐目、帐单、收据等。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1段 残疾人士院舍有责任保护残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顾、侵吞财产、遗弃及性虐待。 | 19.9.2024 |
2 | 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尚美家舍 | 九龙观塘福塘道4号启能综合康复服务大楼4楼B室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4.4及8.4.4(a)段(相关部分) 残疾人士院舍的营办人或员工不应主动介入处理住客支付住院费用等个人财务事宜,更不能私自动用或提取住客的银行存款,以支付住院费用及其他收费,除非院舍已设立并执行有关监察机制。 院舍应制订适当的指引及运作程序,包括由指定的管理/督导层员工负责保存完整及最新的纪录,亦必须设立及严格执行妥善的监察机制,由院舍的营办人定期审核帐目、帐单、收据等。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1段 残疾人士院舍有责任保护残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顾、侵吞财产、遗弃及性虐待。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5段 院舍应制订有效的措施,并向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安排培训和督导,以加强员工对识别虐待事件、预防和处理方法的认识,确保住客免受虐待。 | 23.9.2024 |
北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慈欣之家(粉岭) | 新界粉岭联和墟联兴街31号1字楼及2字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六章第6.2段 (相关部分) 残疾人士院舍住客的适当人数,应根据该院舍楼宇的大小,以及每人占地6.5平方米的面积标准而定。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八章第8.7.2段(相关部分) 院舍主管必须设立和保存一套全面及经常更新的记录系统,并把记录妥为存放在院舍内,以供牌照处随时查验。有关记录必须包括住客资料、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入住协议及保存财物记录等。 | 26.3.2024 |
西贡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基督教怀智服务处将军澳综合复康服务中心 | 新界将军澳尚德邨尚美楼地下A室及1楼至5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1章11.4.4段 残疾人士院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放置标志在住客床边及/或其他合适地方,以识别住客的特别护理需要或风险因素(例如:过敏、跌倒、吞咽困难等),以保障住客安全。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5章15.2.3段(相关部分) 应为住客提供安全及受保护的居住环境。 | 3.6.2024 |
2 | 保良局景林宿舍 | 新界将军澳景林邨景榕楼B翼地下及一楼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1段 残疾人士院舍有责任保护残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顾、侵吞财产、遗弃及性虐待。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5段 院舍应制订有效的措施,并向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安排培训和督导,以加强员工对识别虐待事件、预防和处理方法的认识,确保住客免受虐待。 | 23.9.2024 |
深水埗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沙田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南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东华三院赛马会颐安护理安老院 | 香港香港仔惠福道4号赛马会复康中心C座地下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1章11.8.1(a)段 院舍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按个别住客的需要协助他们使用导尿管(包括留置尿道导尿管、耻骨上导尿管和间歇性导尿管)。 | 8.4.2024 |
大埔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匡智松岭综合职业训练中心-广福宿舍 | 新界大埔广福村广惠楼201至235室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1段 残疾人士院舍有责任保护残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顾、侵吞财产、遗弃及性虐待。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6章16.2.3段(相关部分) 院舍应为住客提供安全及受保护的居住环境。院舍亦应制订适当而有效的措施,保障住客的私隐和尊严,并确保所有住客免受任何形式的欺凌、侵犯或虐待。 | 28.8.2024 |
荃湾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屯门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钟屋村明芯扶智之家(复康宿舍) | 新界屯门丈量约份第124约地段第3004号余段及第7015号(亦称新界屯门钟屋村201至202号)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4章4.12段(相关部分) 残疾人士院舍须保持维修良好,致令社会福利署署长满意。 | 27.5.2024 |
湾仔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黄大仙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油尖旺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没有纪录 |
元朗区
# | 院舍名称 | 院舍地址 | 警告事项 | 发出警告日期 |
---|---|---|---|---|
1 | 东华三院姚连生纪念日间活动中心暨宿舍 | 新界天水围天晴邨天晴社区综合服务大楼2楼201及202室(部份) |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8章8.9.2段(相关部份) 如发现有怀疑虐待事件,残疾人士院舍须按照由社会福利署发出的「处理虐待智障/精神病患成人个案工作指引」(最新的修订本)处理有关事件,并以确保残疾人士的即时安全为优先考虑,尽快安排或转介社工跟进个案,以便进行专业评估,同时展开调查和跟进工作,为住客制订适切的福利计划和安排所需的服务。 《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第15章15.2.3段 应为住客提供安全及受保护的居住环境。院舍亦应制订适当有效措施,保障他们的私隐和尊严,并确保所有住客免受任何形式的欺凌、侵犯或虐待。 | 19.12.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