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CRSRehab)
简介
管理各类残疾人士日间及住宿服务的轮候册,以确保在转介程序及服务入住准则上有一致标准。除了社区支援服务可由申请人直接向有关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外,所有日间及住宿服务的申请(除特别注明外),均须由社工转介往本系统作出登记。
申请手续
由各医务社会服务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特殊学校或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转介。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費用
免費。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机制
所有智障或肢体伤残人士住宿服务的申请人,必须先接受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待确定他们有需要住宿服务,才可轮候或入住所需的住宿服务单位。
- 被评定为有住宿服务需要的申请人会根据所配对的服务类别,纳入轮候册上。
- 被评定为没有住宿需要的人士,转介社工会转介他们接受其他适当的服务,例如日间训练或社区支援服务。申请人日后如因身体转差或家庭环境有变而需要住宿服务,可要求重新接受评估。
与评估机制有关的文件
网上递交平台
认可转介办事处及非政府机构的获授权人士可透过社署「服务使用者资讯系统 – 网上递交平台」作相关的个案转介、服务申请及资料登记。
残疾人士住宿照顾服务优化轮候机制
为优化残疾人士住宿照顾服务的轮候机制,减少仍可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提早入住院舍的情况,社署在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智障/肢体伤残人士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引入「非活跃」轮候机制,让有迫切住宿服务需要的申请人可尽早获得服务编配。
由2023年3月28日起,所有在子系统中轮候成人住宿服务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延后编配宿位,即透过转介社工申请于轮候册上将其个案列为「非活跃」,并保留原来的申请日期。在「非活跃」轮侯册上的申请人暂时不会获编配任何住宿服务,日后申请人如有住宿服务需要,可以透过转介社工申请重回「活跃」轮侯册,以原来的申请日期继续轮候所需服务。有关申请详情,请向转介社工查询。
程序手册
项目/名称 | 语言 | 档案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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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程序手册(2016年9月)(2023年3月更新版) | 英文 | PDF版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程序手册(附录)(2022年10月) | 英文 | PDF版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学前儿童康复服务子系统程序指引(2024年7月)(更新版) | 英文 | PDF版 |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机制程序手册(2014年2月)(2023年12月更新版) | 英文 | PDF版 |
常用表格form
项目/名称 | 语言 | 转介社工 使用表格 | 康复服务 社工使用表格 | 康复服务中央 转介系统使用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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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学前儿童康复服务子系统 | 中文 | 申请学前儿童康复服务须知 | ||
英文 | 表格1填写指引 | 表格 5 | 表格 1AB | |
表格 1 | 表格 5A | 表格 4 | ||
表格 2 | 表格 9 | 表格 6 | ||
表格 3 | 表格 12 | 表格 6A | ||
表格 7 | 表格 7A | |||
表格 10 | 表格 9A | |||
表格 10A | ||||
表格 12A | ||||
表格 13 |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智障/肢体伤残人士子系统 | 英文 | 表格 3 | 表格 5 | |
表格 7 | 表格 9 | |||
表格 10 | ||||
身体检查表格 | ||||
中文 | 附录 2a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 |||
表格 1 | ||||
表格 1D | ||||
表格 A1 |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精神病康复者服务子系统 | 中文 |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 ||
英文 | 表格 1 | 表格 5 | ||
表格 2 | 表格 9 | |||
表格 3 | ||||
表格 7 | ||||
表格 10 |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视障老人服务子系统 | 中文 |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 ||
英文 | 表格 1 | 表格 5 | ||
表格 1 附件 [ 视障证明书 ] | 表格 9 | |||
表格 2 | ||||
表格 3 | ||||
表格 7 | ||||
表格 10 | ||||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轻度智障儿童之家服务子系统 | 中文 |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 ||
英文 | 表格 1 | 表格 5 | ||
表格 3 | 表格 9 | |||
表格 7 | ||||
表格 10 | ||||
残疾人士辅助就业培训 | 中文 | 附录 2c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 ||
英文 | 表格 1 | 表格 5 | ||
表格 3 | 表格 9 | |||
表格 7 | ||||
表格 10 | ||||
精神病康复者精神科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