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护理安老院
简介
为健康欠佳,或在肢体/精神方面有残疾的失明长者提供住宿照顾、膳食、起居照顾及有限度的护理服务。这些长者日常生活上行动不便,但精神状况适合过群体生活。(有些盲人护理安老院设有疗养单位,所提供的护理服务与疗养院相同。)
服务对象
符合入住盲人护理安老院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60岁或以上的人士;
- 经由眼科诊所医生或私人执业的眼科医生诊断为失明;
- 有社会或房屋需要,兼且无法在社区独立生活;
- 没有患上传染病或可能需要深切护理的疾病;
- 健康欠佳或身体机能有缺损,以致在起居及日常生活方面必须接受照顾及协助/护理;以及
- 精神状况适合过群体生活。
申请手续
经由社工及康复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转介至社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费用
- 50%残疾成人,每月$1,660;
- 100%残疾成人或领取伤残津贴者,每月$1,871。
服务单位资料
项目/名称 | 档案下载/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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