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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机构职业治疗服务

简介

为残疾人士提供职业治疗服务,并就个别服务使用者之训练计划及治疗,向康复服务单位职员及残疾人士家属╱照顾者提供咨询及示范。

服务对象

康复服务单位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士。这些单位包括:庇护工场、展能中心、中度智障人士宿舍、严重智障人士宿舍及/或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宿舍,以及为智障/肢体伤残人士而设的辅助宿舍。不包括设有驻中心职业治疗师或由社署辖下中央辅助医疗服务课给予支援的服务单位。

服务内容

透过提供治疗、意见和协助,帮助残疾人士克服日常生活遇到的困难,及尽量发挥工作潜能╱能力,使他们尽可能不受残疾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上发挥最大程度的功能。服务包括:

  1. 就服务使用者在目标训练范围的功能进行临床评估;
  2. 临床诊断及治疗;
  3. 制作、建议康复设备/器材,并就其使用方法提供训练;
  4. 就环境设计及改动提供意见;及
  5. 为家长/照顾者/员工开办教育及训练课程。

申请手续

由相关职员转介予所属驻机构职业治疗服务。

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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