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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答案:
社署会按个别个案的情况,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 身份证明文件
    〔如香港身份证(适用于11岁或以上人士)、出生证明书(适用于11岁以下人士)及豁免证明书等〕;
  • 结婚证书或离婚文件(如适用);
  • 住屋开支证明
    (如租单、租卡、租约、水费及排污费单、徵收差饷通知书及管理费单等);
  • 资产证明(包括在申请日前1年内在香港、澳门、国内或海外拥有的资产)
    [显示过去1年结余的银行存折及结单、定期存款收据、保险结算单(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作为持有人、受保人或受益人的所有类别的保险计划)、年金计划的证明文件、股票、物业/土地业权证明文件及其他贵重财物的证明文件等];
  • 教育开支证明(如学费单及校巴车费单等)及学生手册;
  • 旅行证件 [连同电子签证列印本(如适用)]
    [如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香港入境许可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回乡卡)及单程证等];
  • 入息证明
    (如强制性公积金供款记录、粮单及雇主证明书等);
  • 覆诊卡/覆诊预约便条(如适用);
  • 与其他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的经济关系证明;或
  • 其他社署认为需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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