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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服务重点

2022-23 年度服务重点

合并普通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社署由2022年9月1日起合并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合并后的「长者生活津贴」采用普通长者生活津贴较宽松的资产上限并按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发放,而每月入息限额则维持不变。此项安排同样适用于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

单次特别安排

在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推出合并长者生活津贴安排的首年,社署再次推行为期1年(即由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单次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福建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1 年规定的香港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1年,亦能受惠于广东计划或福建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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