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服务内容及统计数字
2022-23年度服务内容及统计数字
目标
1.1 在本港,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帮助社会上需要经济或物质援助的人士,应付基本及特别需要。
服务内容
1.2 政府透过社署推行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达到上述目标。这个制度包括综援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及紧急救济。综援受助长者如选择到广东省或福建省养老,只要符合有关的申请资格,仍可继续根据综援计划领取现金援助。此外,作为独立组织的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对社署就社会保障事宜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1.3 综援计划下设有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旨在协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该计划包括以下2个部分:
- 就业支援服务- 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综合就业支援服务,帮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
- 豁免计算入息 - 在评估综援受助人可得的综援金额时,豁免计算部分入息,藉此提供诱因,鼓励受助人在领取综援期间从事有薪工作。
统计数字
综援计划
2.1 截至2023年3月31日,综援个案数目及受助人数分别为205 592 宗及285 253人,有关综援个案按其类别分析如下(图表1):
图表1: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综援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 |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
---|---|---|
年老 | 115 453 | 56.2% |
永久性残疾 | 17 246 | 8.4% |
健康欠佳 | 27 411 | 13.3% |
单亲 | 21 935 | 10.7% |
低收入 | 1 808 | 0.9% |
失业 | 17 823 | 8.7% |
其他 | 3 916 | 1.9% |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2 在2022-23年度,根据综援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31.96亿元。2018-19至2022-23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2):
图表2: 2018-19至2022-23年度综援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8-19 | 22,323 |
2019-20 | 22,667 |
2020-21 | 22,853 |
2021-22 | 22,909 |
2022-23 | 23,196 |
公共福利金计划
2.3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共福利金个案的数目为1 206 321宗。按个案类别划分的个案分项数字如下(图表3):
图表3: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公共福利金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 |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
---|---|---|
高龄津贴 | 326 456 | 27.1% |
长者生活津贴 | 687 331 | 57.0% |
广东计划 | 22 034 | 1.8% |
福建计划 | 2 116 | 0.2% |
高额伤残津贴 | 18 545 | 1.5% |
普通伤残津贴 | 149 839 | 12.4% |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4 在2022-23年度,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款项达437.06亿元。2018-19至2022-23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4):
图表4:2018-19至2022-23年度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8-19 | 39,340 |
2019-20 | 36,643 |
2020-21 | 38,166 |
2021-22 | 39,754 |
2022-23 | 43,706 |
2.5 在2022-23年度,根据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发放的赔偿金达689万元,涉及个案共272宗。2018-19至2022-23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5):
图表5:2018-19至2022-23年度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8-19 | 5.75 |
2019-20 | 5.36 |
2020-21 | 8.39 |
2021-22 | 8.21 |
2022-23 | 6.89 |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2.6 在2022-23年度,根据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发放的援助金达4.4625亿元,涉及个案共14 884宗。2018-19至2022-23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6):
图表6:2018-19至2022-23年度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8-19 | 280.18 |
2019-20 | 290.35 |
2020-21 | 409.09 |
2021-22 | 413.29 |
2022-23 | 446.25 |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2.7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成员包括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员。其主要职能是审理因不满社署就综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2.8 在2022-23年度,上诉委员会共就225宗上诉作出裁决,包括28宗综援个案和197宗公共福利金个案,其中维持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有124宗(55%),推翻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则有101宗(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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