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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年度服务内容及统计数字

目标

1.1 在本港,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帮助社会上需要经济或物质援助的人士,应付基本及特别需要。

服务内容

1.2 政府透过社署推行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达到上述目标。这个制度包括综援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及紧急救济。综援受助长者如选择到广东省或福建省养老,只要符合有关的申请资格,仍可继续根据综援计划领取现金援助。此外,作为独立组织的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对社署就社会保障事宜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1.3 综援计划下设有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旨在协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该计划包括以下2个部分:

  • 就业支援服务- 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综合就业支援服务,帮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
  • 豁免计算入息 - 在评估综援受助人可得的综援金额时,豁免计算部分入息,藉此提供诱因,鼓励受助人在领取综援期间从事有薪工作。

统计数字

综援计划
2.1 截至2022年3月31日,综援个案数目及受助人数分别为216 688 宗及302 599人,有关综援个案按其类别分析如下(图表1)

图表1: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综援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截至2022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年老123 47057.0%
永久性残疾17 4648.1%
健康欠佳27 01012.5%
单亲23 67210.9%
低收入2 1831.0%
失业18 8668.7%
其他4 0231.9%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2 在2021-22年度,根据综援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9.09亿元。2017-18至2021-22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2)

图表2: 2017-18至2021-22年度综援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总开支(百万元)
2017-1821,700
2018-1922,323
2019-2022,667
2020-2122,853
2021-2222,909

公共福利金计划
2.3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共福利金个案的数目为1 135 572宗。按个案类别划分的个案分项数字如下(图表3)

图表3: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公共福利金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截至2022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高龄津贴312 21827.5%
长者生活津贴637 01656.1%
广东计划19 5091.7%
福建计划1 9630.2%
高额伤残津贴19 0261.7%
普通伤残津贴145 84012.8%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4 在2021-22年度,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款项达397.54亿元。2017-18至2021-22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4)

图表4:2017-18至2021-22年度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总开支(百万元)
2017-1823,632
2018-1939,340
2019-2036,643
2020-2138,166
2021-2239,754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2.5 在2021-22年度,根据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发放的赔偿金达821万元,涉及个案共308宗。2017-18至2021-22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5)

图表5:2017-18至2021-22年度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总开支(百万元)
2017-184.92
2018-195.75
2019-205.36
2020-218.39
2021-228.21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2.6 在2021-22年度,根据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发放的援助金达4.1329亿元,涉及个案共14 252宗。2017-18至2021-22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6)

图表6:2017-18至2021-22年度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总开支(百万元)
2017-18235.05
2018-19280.18
2019-20290.35
2020-21409.09
2021-22413.29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2.7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成员包括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员。其主要职能是审理因不满社署就综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2.8 在2021-22年度,上诉委员会共就289宗上诉作出裁决,包括50宗综援个案、237宗公共福利金个案和2宗交通意外伤亡援助个案,其中维持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有181宗(63%),推翻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则有108宗(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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