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程序
- 社署已指定总行政主任(行政)2为公开资料主任,负责确保所有人员均按指定的程序,妥善处理市民根据 《守则》提出的索取资料要求。
- 市民可以书函或申请表格申请索取社署保存的资料或纪录,申请表格可向社署总办事处、11个分区福利办事处的接待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凡性质简单或免费派发的资料,市民亦可以口头形式申请。
- 所有申请应送交:
社署公开资料主任
邮寄地址: |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13号 胡忠大厦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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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 | 2892 5619(办公时间) |
传真: | 2151 0572 |
电邮: | daioenq@swd.gov.hk |
- 除了免费提供的刊物外,凡索取其他资料/纪录的影印本,社署都会收取影印费用。现时的黑白影印本费用是A4尺寸纸张每页港币1.50元及A3尺寸纸张每页港币1.60元,双面影印视作复印两页计算。如索取部门资料/纪录的PDF档案,社署会收取每页港币0.50元的扫瞄费用。凡根据法例对某些文件已订有或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批准其他的收费办法,则需按该收费办法缴费。如索取资料/纪录的方式并没有标准收费,社署会就每宗个案计算适当的收费,并会收取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所批准的费用。
- 以上收费可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