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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

常见问题

  1. 非政府机构如何向社署申请津助?

q1

问题 1:非政府机构(机构)如何向社署申请津助营办福利服务?
答案 1:

机构若希望申请津助营办福利服务,必须是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非牟利慈善机构。

 

社署推出新的津助服务时,一般会邀请机构提交建议书,并以服务质素为主要评审准则。获选的服务营办者一般以有时限的《津贴及服务协议》营运有关服务,并以整笔拨款模式作为资助安排。有兴趣申请津助营办福利服务的机构,可定期浏览社署网页内《征求建议书》/《意向书》一栏,以获取最新资讯。

 

机构申请营辨津助福利服务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以评估其接受津助的资格:

  • 由税务局根据《税务条例》第88 条发出的证明书;
  • 机构的章程细则及章程大纲(如适用);
  • 机构的管治和管理架构,以及负责营运机构的管理人员名单;
  • 由机构提供而符合其宗旨的社会福利服务记录;
  • 过去3个财政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及
  • 社署要求的任何其他证明文件。

如欲进一步查询上述事宜,可致电2832 4308与社署津贴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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