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會服務
目標
9.1
醫務社會服務的目標是為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適時的心理社會輔導及/或實質援助,協助他們應對或解決因疾病、創傷或殘疾而引起的問題。作為臨床小組的成員之一,醫務社會工作者(下稱「醫務社工」)擔當着聯繫醫療服務和社會服務的重要角色,協助病人康復和融入社會。
服務內容
9.2
社署轄下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大致可分為普通科及精神科兩類。普通科醫務社工駐於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和部分專科門診診所,以及衞生署轄下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和綜合治療中心;而精神科醫務社工則駐於醫管局轄下的精神科醫院及門診診所。
9.3
社署於2013-14及2014-15年度分別增設4名及3名醫務社工的職位,以加強對病人及其家人的服務,並配合醫管局加強服務的各項措施。截至2015 年3 月31日,社署共有438名醫務社工。一般而言,醫務社工為有需要的病人及其家屬提供輔導服務及/或實物援助(如經濟援助),並與醫療及專職醫療人員緊密合作,透過個案會議、面談、巡房及社會背景調查報告等,為病人制訂和推行治療/離院/康復計劃。在2014-15年度,醫務社工共處理約180 000宗個案。
9.4
醫務社工亦與醫療及專職醫療人員緊密合作,透過及早識別和提供介入服務,回應社區的需要。在下列社區為本的服務中,醫務社工擔當重要的角色:
  • 老人精神科隊伍
  • 社區老人評估服務隊
  • 社區精神科小組
  • 「思覺失調」服務計劃
  • 防止長者自殺計劃
  • 精神病患者重投社會康復計劃(毅置安居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