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者服務

目標

11.1
社署為違法者提供服務的整體目標,是執行法庭指示和社會工作,為違法者提供社區為本服務及住宿服務等,協助他們重投社會。

服務內容

11.2
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服務內容如下:
  • 1所高等及區域法院感化辦事處
  • 7所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
  • 1所社會服務令統籌辦事處
  • 6間更生人士社會服務中心
  • 6家更生人士宿舍
  • 1家感化/住宿院舍
  • 1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 1項監管釋囚計劃

社區為本的康復服務

11.3
社署為違法者提供社區為本的服務,以綜合模式推行一站式的感化服務及社會服務令計劃。本港共設有七所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和一所高等及區域法院感化辦事處,分別為所有裁判法院,以及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提供服務。感化主任按法庭的要求提供違法者社會調查報告並作出建議,亦為申請減刑或進行長期監禁刑罰覆核的個案撰寫背景調查報告。他們為被判處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督導的違法者提供法定監管、輔導及小組服務。
11.4
社會服務令統籌辦事處支援七所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和高等及區域法院感化辦事處識別和統籌工作計劃,並就被判處社會服務令的違法者的工作表現與感化主任聯繫。
11.5
在2015-16及2016-17年度,根據感化服務和社會服務令計劃接受監管和督導的個案數目分別如下(圖表14及15)

感化服務

圖表14:接受監管個案宗數

社會服務令計劃

圖表15:接受督導個案宗數

加強感化服務

11.6
根據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在2008年11月發表的報告所提出的建議,社署自2009年10月在為九龍城裁判法院和觀塘裁判法院提供服務的兩個感化辦事處,開展「加強感化服務」的先導計劃。由於計劃檢討顯示服務成效顯著,「加強感化服務」於2013年12月推展至全港七間裁判法院,計劃服務內容是根據《罪犯感化條例》(第298章),為21歲以下因干犯與毒品有關罪行而被定罪的青少年提供更集中、有系統和深入的戒毒治療計劃。鑑於「加強感化服務」的成效,社署於2016年4月1日把「加強感化服務」常規化。截至2017年3月31日,由裁判法院轉介撰寫社會背景調查報告的個案有1 128宗,當中483名干犯與毒品有關罪行的青少年被判接受「加強感化服務」的感化監管。

感化/住宿院舍

11.7
社署轄下的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為一所特建的綜合訓練院舍,共設有388個宿位,為有需要受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和少年,以及兒童和少年違法者等提供住院訓練服務。該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羈留院、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在2015-16及2016-17年度,收容所/羈留院/拘留地方的入院人數分別為1 198人及945人,而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的離院個案數目如下(圖表16)

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

圖表16:離院個案宗數

與懲教署合作提供的服務

11.8
社署與懲教署合作,為青少年違法者提供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服務,並為成年釋囚提供監管釋囚計劃。兩項服務所處理的個案數目分別如下(圖表17及18)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圖表17:接受評估個案宗數

監管釋囚計劃

圖表18:接受監管個案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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