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 勞工及福利局/社署於2013年9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第一期「特別計劃」),鼓勵非政府機構善用其擁有的土地,透過擴建、重建或新發展,提供或增加政府認為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設施,尤其是增加安老及康復服務名額。請按此進入第一期「特別計劃」的主要特點。
- 一般來說,申請機構在獲獎券基金撥款完成技術可行性研究並確認有關項目技術上可行後,會向獎券基金申請撥款為項目進行詳細設計及前期工程/研究,在詳細設計完成並獲得批准後向獎券基金申請另一筆撥款,用以支付項目的主體工程費用。申請機構亦可透過其他款項來源支付項目的全部或部分開支。
- 第一期「特別計劃」於2013年11月18日截止申請,共收到43間非政府機構提交的63項申請建議。其後,17個申請項目因各種原因(例如用地的限制)難以繼續推展而被剔除/申請退出。
- 勞工及福利局/社署於2019年4月推出第二期「特別計劃」,提出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增加設施清單內的福利服務和可納入項目內與福利有關的附屬設施類別,並繼續透過奬券基金在多方面提供靈活的撥款安排。在安老和康復服務方面,我們共增加五項設施,即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院暨長者日間護理單位、護養院暨長者日間護理單位、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弱智人士及肢體傷殘人士輔助宿舍,以及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辦事處。在兒童照顧服務方面,我們增加了3項設施,即日間幼兒中心、留宿幼兒中心及兒童之家。另外,我們增加了多種可納入項目內與福利有關的附屬設施的類別,包括為指定對象提供的醫療和牙科設施、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的評估服務,以及提供與社會老齡化和殘疾人士需求有關的創新和樂齡科技產品的陳列室及/或商店等,以滿足服務使用者多樣化的需求。請按此進入第二期「特別計劃」的優化措施。
- 第二期「特別計劃」在2019年8月30日截止申請,共收到16間非政府機構提交的25項申請建議。其後,6個申請項目因各種原因(例如用地的限制)難以繼續推展而被剔除/申請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