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2020-21年度服務重點

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 截至2021年3月底,有6個項目已經完工,當中5個項目已投入服務。這6個項目提供不同的福利服務,當中包括新增約260個安老服務名額(其中約100個為津助名額),以及約1 020個康復服務名額(全數為津助名額)。至於第一期「特別計劃」下的其餘44個項目則處於不同的規劃階段。如所有項目均能順利落實,可合共增加約17 000個安老和康復服務名額。
  • 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推出新一期「特別計劃」,為參加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提供適切協助,利便其規劃或發展過程,使有關機構可就其擁有的土地申請擴建、重建或發展,以期提供多元化的津助和自負盈虧設施,特別是增加安老、康復和兒童照顧服務名額。
  • 第二期「特別計劃」在2019年8月30日截止申請,共收到16間非政府機構提交的25個申請項目。如所有項目均能順利落實,可合共增加約7 000個安老、康復和兒童照顧服務名額。
    註:除了上述25個申請項目外,另有一間申請機構在提交申請後撤回一個項目。
  • 社署已對這些建議項目進行初步審視及徵詢相關政策局/部門的初步意見,並自2020年3月起分階段與申請機構舉行工作會議,就項目的發展參數、提供服務的種類及名額、初步設計、調遷安排等交換意見,以協助申請機構優化其建議方案。

福利設施項目策劃

  • 社署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透過長、中及短期策略,在不同類別的發展項目,包括公屋發展項目、私人土地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的發展項目、空置校舍的重建或改建項目、在「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上的發展項目等物色合適用地或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應付社區的需要。社署亦會在合適的賣地計劃用地,加入適當的條款,要求私人發展商興建政府指定的福利設施。社署已進一步在合適的空置「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展開規劃和發展單幢式福利設施的工作。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社署策劃的福利設施共超過380項。這些已規劃的福利設施正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
  • 在運用一切其他可行方法爭取和物色處所的同時,社署亦正推行從私人物業市場購置處所的短期措施,以助應付福利處所的迫切需要,及早提供有關設施。就此,政府已於2020年6月30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200億元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社署在政府產業署協助下已展開購置處所的工作。具體而言,社署在政府產業署協助下,已分別於2020年9月29日及12月23日公開邀請6區(即油尖旺區、中西區、北區、深水埗區、灣仔區及葵青區)持有可能合適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物業業主,向政府產業署提交放售建議,以供考慮;亦於2021年2月8日就全港18區公開邀請放售處所建議。社署正評估接獲可供出售的處所是否合用。
  • 《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亦提出,除了購置私人處所作福利服務用途外,確定在未來公營房屋項目中設立社福設施,是務實可行的方法。為此,政府已邀請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聯同發展局研究為這些房屋項目增加地積比率,以供應約5% 總住用樓面面積作社福設施用途。建議是跨局措施,社署現正聯同相關部門積極跟進措施的執行。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