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
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2009年4月成立,專責處理與整筆撥款有關而受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機構)未能圓滿解決的投訴。
成員
委員會包括主席及副主席在內的8名成員皆為非政府獨立人士,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委任。社署負責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
第八屆委員會成員名單
職能
- 處理與整筆撥款有關而未能在機構層面圓滿解決的投訴。
- 處理與整筆撥款有關的投訴,例如有關機構不當使用津助撥款、因機構管理層的決策而直接影響服務表現,以及機構未能符合服務規定的投訴。
- 向社署轉達與整筆撥款有關投訴的決定和建議,以便社署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委員會亦可在適當情況下,提出改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的建議。
非委員會處理的範疇
委員會不會處理下列的投訴:
- 非與整筆撥款有關的投訴;
- 與整筆撥款有關,但未經有關機構處理的投訴;
- 匿名投訴(涉及機構不當使用津助撥款、服務使用者被虐待或傷害、或因機構管理層的決策而直接影響其服務表現等事宜除外。匿名投訴一般會被轉交有關機構以供參考及/或跟進);
- 投訴人就他已知悉兩年或以上的事件所作的投訴(投訴會被轉交有關機構以供參考及/或跟進);
- 委員會曾處理而本質相同/內容重覆的投訴;
- 已展開法律程序的投訴;
- 屬其他條例或法定要求所規管的範疇的投訴;
- 屬其他官方機構權力範圍處理的投訴;
- 屬其他政策局/政府部門職權範圍處理的投訴;
- 有關個別個案處理手法、職員表現或態度的投訴;
- 對機構所營辦自負盈虧服務/營運社會企業(非整筆撥款津助服務)的投訴;
- 對非受整筆撥款津助機構的投訴;及
- 屬於惡意、瑣碎無聊或無理取鬧的投訴。
向委員會提出投訴
- 委員會只處理與整筆撥款有關而受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未能圓滿解決的投訴。詳情請參閱委員會的[職能]及[非委員會處理的範疇]。
- 投訴人須先直接向受整筆撥款資助的服務單位的主管/機構的總幹事/行政總裁/主席提出有關投訴,以便有關服務單位/機構跟進。
- 如你認為有關機構沒有妥善處理你的投訴,因此想向委員會作出投訴,你須以書面/表格向委員會提出。請你詳列對機構或其轄下服務單位的投訴事項,並須提供載於身份證明文件上顯示的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絡及跟進。委員會有需要時會查核你提供的個人資料。
- 在你向委員會提供個人資料前,請先細閱「收集個人資料前致資料當事人的通知書」。
收集個人資料前致資料當事人的通知書 - 提交投訴方法
郵寄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38樓
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秘書處
電郵 : suenq@swd.gov.hk
傳真 : 2116 0746
委員會處理投訴機制
詳情請參閱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處理投訴機制。
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處理投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