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職權範圍

大埔及北區福利策劃委員會
委員會職權範圍及組合

大埔及北區福利策劃委員會的主要目標,是協助大埔及北區福利專員訂定服務需要的緩急次序,以及制訂和規劃地區的整體福利策略和工作。委員不會直接參與籌辦地區活動及計劃,其主要角色和職能是在以下範圍為福利專員提供支援和意見:

  1. 識別地區的福利需要和特有問題,然後訂定工作的緩急次序,並處理需要借助跨界別和跨服務介入策略解決的地區福利事宜;
  2. 制訂整體策略和地區福利計劃,並根據所確定的服務需要和所訂定的緩急次序,促進區內居民的福祉;及
  3. 推動區內跨界別和跨服務的合作,加強區內不同服務系統的協調配合。

委員會組合

主席:大埔及北區福利專員

委員:

  • 大埔區議會
  • 北區區議會
  • 政府部門(如民政事務總署、房屋署、教育局、衞生署、香港警務處等)
  • 學界
  • 地區領袖 / 地區團體 / 受資助機構
  • 家長教師會
  • 常設或按需要加入社會福利署服務單位
委員任期: 兩年

召開會議次數:每兩年約兩至三次

社會福利署
大埔及北區福利辦事處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