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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

福利策略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是一個地區福利協調機制,主要目標是協助福利專員訂定服務需要的緩急次序,以及制訂和規劃地區的整體福利策略和工作。委員會不會直接參與籌辦地區活動及計劃,其主要角色和職能是在以下範圍為福利專員提供支援和意見:

  • 識別地區的福利需要和特有問題,然後訂定工作的緩急次序,並處理需要借助跨界別和跨服務介入策略解決的地區福利事宜;
  • 制訂整體策略和地區福利計劃,並根據所確定的服務需要和所訂定的緩急次序,促進區內居民的福祉;以及
  • 推動區內跨界別和跨服務的合作,加強區內不同服務系統的協調配合。

委員任期
兩年

開會會議次數
委員會每年會召開約兩次會議,以配合福利專員現時訂定地區福利規劃的周期。

主席及委員組合
由社會福利署黃大仙及西貢區福利專員擔任主席,並邀請區內各界人士擔任委員。由於委員會將負責處理地區的整體福利和跨服務事宜,故此適宜由較高層人員代表機構參與,例如由非政府機構的主管或服務統籌人員擔任成員。

秘書
由社會福利署黃大仙及西貢區策劃及統籌小組社會工作主任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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