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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元朗區福利服務策劃及協調委員會

工作範圍

  • 促進元朗區各福利服務機構之間的聯繫及協調地區資源
  • 滙聚及協調元朗區5個福利服務協調委員會轄下各工作小組的活動策劃與推行
  • 協助元朗區福利專員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回應社區需要

任期
為期2年,以財政年度計算

會議次數
通常每年召開會議2次,或在有需要時召開

成員組合(註)
元朗區福利專員出任召集人,成員約20多人,包括:

政府部門代表
元朗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區議會代表
文康、社區服務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

學校代表
元朗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會長

社署代表

  • 元朗區助理福利專員
  • 元朗區策劃及統籌主任
  •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元朗)主管
  • 元朗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主任
  • 元朗區、蝴蝶及大興高級社會保障主任

元朗區福利服務協調委員會各工作小組召集人∕主席及各服務界別代表

職權範圍

  • 促進元朗區各福利服務機構之間的聯繫及協調地區資源
  • 滙聚及協調元朗區五個福利服務協調委員會轄下各工作小組的活動策劃與推行
  • 協助元朗區福利專員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回應社區需要

註:有需要時,會邀請本區相關政府部門、地區團體及商界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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