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住宿暫託
簡介
專為在社區中生活,但在個人照顧方面需要家人或親屬協助的長者提供臨時而短暫的住宿照顧。
申請資格
專為符合下列條件之長者提供服務﹕
- 年齡達60歲或以上;
- 確實需要住宿暫託照顧服務,讓長期照顧長者的家人或親屬能得到短暫休息的機會;
- 體格及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
- 健康及自我照顧能力符合提供暫託服務院舍的入住要求;以及
- 住宿暫託期滿後,家人須接回長者照顧。
申請手續
「長者住宿暫託服務」必須由社工轉介。長者或其家人可聯絡個案服務單位(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或長者服務單位(長者地區中心 / 長者鄰舍中心、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
倘若長者於非辦公時間內(即星期一至星期六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9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有迫切短暫住宿照顧服務需要,長者、其家人或其照顧者可直接聯絡提供指定暫託宿位服務的「改善買位計劃」下的私營安老院以作安排;如有需要,有關長者會於入宿後經院舍轉介至有關服務單位的社工跟進。
你可按連結至社署「暫託服務/緊急住宿空置名額查詢系統」,查閱指定暫託宿位的空置情況。
如有查詢,請致電社署熱線 2343 2255。
宿位類別 | 收費 |
---|---|
安老院宿位 | 每日$52 |
護理安老宿位 | 每日$62 |
合約院舍宿位 | 每日$62 |
護養院宿位 | 每日$72 |
服務單位資料
有關詳情,可瀏覽或下載以下有關文件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