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委員會
概覽
社署在2008年10月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實施情況檢討。在檢討完成後,社署於2010年5月發表名為《建構有效家庭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實施情況檢討》的檢討報告。
在檢討報告內所提出的26項建議中,香港大學顧問團的其中一項建議是應繼續保留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及增強其職能和制訂適當的職權範圍,以識別和跟進受關注的問題,並主動將重要問題提交社署管理層,以便及早解決。為落實有關建議及經專責小組成員商議後,社署於2010年9月成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委員會以取代專責小組。
職權範圍
- 識別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關注的事項及釐定優次以作適當的跟進
- 監察跟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實施情况檢討的建議的工作進展
成員
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社署總部及11個地區福利辦事處、營辦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10間非政府機構、營辦綜合服務中心的2間非政府機構以及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代表。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 |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委員會 成員名單 | PDF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