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簡介
社署以社會工作手法執行法庭的指令,為成長路上有適應困難的兒童/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住院訓練服務。社署於2007年重置轄下6間感化/住宿院舍於1所綜合服務院舍,即「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下稱「屯門院」),提供收容所、羈留院、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等法定功能,合共有388個名額。
對象
屯門院是經憲報指定的院舍,依據以下法例為有需要的兒童/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短期監護及住院訓練服務 -
- 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
- 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 香港法例第225章《感化院條例》
- 香港法例第226章《少年犯條例》
- 香港法例第298章《罪犯感化條例》
- 香港法例第512章《擄拐和管養兒童條例》
內容
- 教育及職業訓練
提供學科及職業先修訓練,協助院童將來繼續進修或就業。 - 個案輔導及小組工作
提供個別輔導及不同的治療性小組,幚助院童處理個人問題及改善家庭關係。 - 社區服務
連結社區團體,安排院童參與社區活動及義工服務,協助他們在離院後融入社會。 - 康樂活動
安排多類型康樂活動,培養有益身心的興趣。 - 監護人探訪/外假
鼓勵家長或監護人探訪院童,並為入住核准院舍及感化院的院童安排外假,與家人團聚。 - 健康護理
安排駐院護士及定期到診的醫生照顧院童的醫療需要。 - 膳食供應
按照註册營養師的意見,為院童提供日常飲食。
地址及聯絡電話
地址: | 新界屯門散石灣北路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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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460 7102 |
傳真: | 2460 7812 |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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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 單位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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