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簡介

社署以社會工作手法執行法庭的指令,為成長路上有適應困難的兒童/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住院訓練服務。社署於2007年重置轄下6間感化/住宿院舍於1所綜合服務院舍,即「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下稱「屯門院」),提供收容所、羈留院、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等法定功能,合共有388個名額。

對象

屯門院是經憲報指定的院舍,依據以下法例為有需要的兒童/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短期監護及住院訓練服務 -

  • 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
  • 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 香港法例第225章《感化院條例》
  • 香港法例第226章《少年犯條例》
  • 香港法例第298章《罪犯感化條例》
  • 香港法例第512章《擄拐和管養兒童條例》

內容

  • 教育及職業訓練
    提供學科及職業先修訓練,協助院童將來繼續進修或就業。
  • 個案輔導及小組工作
    提供個別輔導及不同的治療性小組,幚助院童處理個人問題及改善家庭關係。
  • 社區服務
    連結社區團體,安排院童參與社區活動及義工服務,協助他們在離院後融入社會。
  • 康樂活動
    安排多類型康樂活動,培養有益身心的興趣。
  • 監護人探訪/外假
    鼓勵家長或監護人探訪院童,並為入住核准院舍及感化院的院童安排外假,與家人團聚。
  • 健康護理
    安排駐院護士及定期到診的醫生照顧院童的醫療需要。
  • 膳食供應
    按照註册營養師的意見,為院童提供日常飲食。

地址及聯絡電話

地址: 新界屯門散石灣北路3號
電話: 2460 7102
傳真: 2460 7812
項目/名稱 檔案下載/連結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單位地圖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服務單張(中文版)/(其他語言) PDF版其他語言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相片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相片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