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永久造口人士特別津貼計劃

簡介

向有需要及符合資格的永久造口(排泄造口)人士提供特別津貼,以减輕低收入家庭的永久造口人士的經濟負擔。

申請資格

  1. 香港永久居民;
  2. 獲公立醫院/公立診所醫生/護士/香港醫務委員會注冊外科專科醫生(只適用於沒有在公立醫院/公立診所接受外科治療的申請人)評定爲永久造口(排泄造口)人士(注二);
  3. 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4. 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列出的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50%(請參閱附件一);
  5. 家庭的資産不超過房屋委員會租住公屋申請的資産限額(請參閱附件二);
  6. 過去一年並沒有從其他資助來源獲得有關永久造口的醫療消耗品的津貼(注三);及
  7. 於提出申請時並非正在醫院留醫。

申請手續

  • 直接向社署提出申請。申請人如未滿18歲,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况不適宜作出聲明,應由現時獲社署核准代其申領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父母/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
  • 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所需文件,寄回或親身交回社署∶
    1. 申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申請人父母/監護人/受委人之香港身份證明副本(如適用),有關人士若爲社署社工則毋須遞交此文件;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3. 「款項付予銀行授權書」(GF 179A)正本;及
    4. 家庭入息及資産證明文件副本。
  • 社署全年接受特別津貼的申請。申請人亦可使用網上表格提出申請。

審批申請

  • 社署會根據申請人遞交的資料及向獲認可醫療專業人士索取相關的醫療報告以處理其申請。
  • 特別津貼接受以家庭爲申請的單位,不同家庭成員人數各有指定的每月平均入息及資産限額。有關計算家庭入息及資産限額請參考於簡介內的「收入及資產淨值申報指引」。

津貼發放

社署會根據符合資格的人士在填報申請表當月前3個月的每月家庭入息,釐定可獲得的津貼額,全額津貼為每月港幣1,000元。合資格人士可獲發放的津貼額如下:

家庭入息為
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津貼
(註四)
100% 或以下 全額
超過100% 至 125% 四分之三額
超過125% 至 150% 半額
特別津貼的計算日期是由社署確認收妥包括申請表及有關文件的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的日期起計算,並以較後的日期爲準。

查詢

社署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愛群道辦事處)

地址 香港灣仔愛群道44號戴麟趾夫人訓練中心1樓118室
電話 3468 2756
傳真 2151 0434
電郵 acorm5@swd.gov.hk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午膳時間:下午1時至2時)
社署網頁 www.swd.gov.hk

註一:    在本特別津貼計劃下,「造口」所採納的定義爲「結腸造口」、「泌尿造口」及「回腸造口」,病者需貼上造口袋來收集排泄物。當該造口獲公立醫院/公立診所醫生/護士/香港醫務委員會注冊外科專科醫生(只適用於沒有在公立醫院/公立診所接受外科治療的申請人)確定沒有封閉的計劃時,即視爲永久造口。公立醫院/公立診所醫生指醫院管理局轄下外科專科門診醫生;公立醫院/公立診所護士指醫院管理局轄下造口護理診所的顧問護士或資深護師。
註二:   其他資助來源包括「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的現金津貼或任何慈善基金(例如:撒瑪利亞基金、何金容基金、仁濟永强全癱病人基金、仁濟傳心傳義基金等)等以支付購買有關排泄造口的醫療消耗品費用的津貼。
註三:   現時每月津貼額詳列如下:全額=$1,000; 四分之三額=$750; 半額=$500。

下載

項目/名稱 檔案下載
「永久造口人士特別津貼計劃」簡介 PDF版
「永久造口人士特別津貼計劃」申請表 PDF版
「款項付予銀行授權書」(GF 179A) PDF版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