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
簡介
在普通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內,為輕度殘疾幼兒提供訓練和照顧,以協助他們日後融入主流教育及社會。
服務對象
年齡介乎2歲至6歲以下未開始接受小學教育,經評定有以下1項或多項輕度殘疾的幼兒:
- 輕度智障;
- 輕度肢體傷殘,但沒有嚴重行動問題;
- 輕度或中度聽覺受損;或
- 輕度或中度視覺受損。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接受家長為2歲以下的兒童預早登記輪候此項服務,但當有服務空缺時,這些兒童必須符合基本入讀條件,包括年齡已屆2歲,方能合資格獲得服務編配。
申請手續
經由社工或康復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轉介至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有關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除了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收費外,沒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