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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機構職業治療服務

簡介

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治療服務,並就個別服務使用者之訓練計劃及治療,向康復服務單位職員及殘疾人士家屬╱照顧者提供諮詢及示範。

服務對象

康復服務單位接受服務的殘疾人士。這些單位包括:庇護工場、展能中心、中度智障人士宿舍、嚴重智障人士宿舍及/或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以及為智障/肢體傷殘人士而設的輔助宿舍。不包括設有駐中心職業治療師或由社署轄下中央輔助醫療服務課給予支援的服務單位。

服務內容

透過提供治療、意見和協助,幫助殘疾人士克服日常生活遇到的困難,及盡量發揮工作潛能/能力,使他們盡可能不受殘疾的影響,在日常生活上發揮最大程度的功能。服務包括:

  1. 就服務使用者在目標訓練範圍的功能進行臨床評估;
  2. 臨床診斷及治療;
  3. 製作、建議康復設備/器材,並就其使用方法提供訓練;
  4. 就環境設計及改動提供意見;及
  5. 為家長/照顧者/員工開辦教育及訓練課程。

申請手續

由相關職員轉介予所屬駐機構職業治療服務。

費用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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