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
簡介
由關愛基金提供的「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已由2023年10月起納入政府恆常資助,名稱亦更新為「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津貼計劃」) 。計劃目的為居於社區、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以協助他們購買護理用品及服務,或作其他與護理照顧有關的用途。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年齡在60歲以下並正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及
- 在社區居住(註一),並符合相關每月家庭入息規定[即申請人及其在港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入息限額(詳見「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簡介的附件一),而資產則不設限制]。
註一:即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申請手續
- 符合資格的人士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如未滿18歲,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宜作出聲明,應由現時獲社會福利署(社署)核准代其申領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父母/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
- 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須將填妥的津貼計劃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提出申請時,毋須遞交相關的入息證明文件),寄回或交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 監護人/受委人之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只適用於申請人為18歲以下或經醫生證明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宜作出聲明;而由社署社工作為監護人/受委人提出申請則毋須遞交此文件)。
查詢
社署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照顧者津貼組
地址: | 香港灣仔愛群道44號戴麟趾夫人訓練中心4樓4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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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3468 5635 |
傳真: | 3468 5648 |
電郵: | castenq@swd.gov.hk |
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
社署網頁: | www.sw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