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工場
簡介
透過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為一些因殘疾而未能在公開市場就業的人士提供合適的職業訓練,讓他們可以盡量發展社交及經濟潛能;以及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讓他們得以盡可能轉往輔助就業或在公開市場就業。
服務對象
年齡15歲或以上、具基本自理及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
服務內容
- 培養學員的工作習慣;
- 為學員提供可賺取訓練津貼的工作技能訓練(訓練津貼一般按學員所接受的工作訓練類別及參與程度計算);
- 持續評估學員的進度;及
- 舉辦活動以配合學員的發展及社交需要。
*註:服務單位和學員之間並無僱傭關係
申請手續
經由學校社工、醫務社工、家庭個案工作員或康復服務單位的職員轉介至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免費。
服務單位資料
由於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同時提供庇護工場服務,在申請庇護工場時,可參閱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