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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年度服務重點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旨在促進殘疾運動員的體育發展,以及支持他們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爭取卓越成績。財務委員會批准在2013-14年度向基金注資2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以提高基金的持續運作能力。在2019-20年度,基金的核准撥款總額為469萬元,當中179萬元撥予體育團體,支持有關團體為殘疾人士發展重點體育項目,包括田徑、體操、滑冰、地板曲棍球、雪鞋競走、射箭、射擊、游泳及賽艇;255萬元則撥予協助殘疾運動員爭取佳績;其餘6萬元撥予退役殘疾運動員,協助他們在體育界從事見習工作或為他們提供其他合適的就業機會或職業訓練。此外,當中29萬元為核數費用及獲撥款推行發展重點體育項目的體育團體用作行政費用,以支付督導及行政人員薪酬開支及其他行政開支。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基金)於2018年12月推出,資助合資格安老及康復服務單位購置/租借和試用科技產品,以改善服務使用者的生活質素,並減輕護理人員及照顧者的負擔和壓力。基金於2019年共接受兩批次的申請,共批出約1億4千萬元,資助了約770個安老及康復服務單位購置或租用合共超過2 900個科技產品。
 

殘疾人士藝術發展基金

殘疾人士藝術發展基金於2019年3月成立,資助非牟利並具備相關經驗的非政府機構或團體,為殘疾人士舉辦各類有時限的藝術項目或活動,讓他們增進藝術知識和培養對藝術的興趣,並發展他們的潛能,以及培育擁有優厚藝術潛質的殘疾人士追求卓越或發展個人事業。藝發基金於2019年5月截止的第一輪申請共批出2,500多萬元,資助共26個服務單位推行30個藝術項目(包括24個第一層項目及6個第二層項目)。
 

「特殊需要信託」

政府於2018年12月設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透過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以提供既可信賴、又可負擔的信託服務,在家長(委託人)離世後管理他們遺下的財產,按照他們的意願定期向其有特殊需要的子女(受益人)的個人或機構照顧者發放款項,以確保他們的財產用於繼續照顧其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於2019年3月25日正式接受申請,截至2020年3月31日,辦事處共接獲14宗「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申請。
 

「區域監護事務處」

為加強支援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服務,政府於2017年在港島區以試驗計劃的形式,成立區域監護事務處(港島),以通過專工專責的新服務模式處理監護令個案。由於試驗計劃獲得持份者的正面評價,因此政府於2019年決定將試驗計劃恆常化,並會額外成立2個區域監護事務處。
 

撥款支援殘疾人士/病人自助組織及家長組織

社署在2018-20年度每年撥款2,100萬元,支援共101個殘疾人士自助組織/家長組織,協助自助組織/家長組織的發展、促進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自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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