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協助健全綜援申領人增強受僱能力及增加受聘機會。
就業支援服務
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營運就業支援服務,目的是透過以家庭為基礎的綜合就業支援服務,協助健全綜援申領人克服就業障礙,增強受僱能力,早日覓得有薪工作*。
*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120小時及收入不少於社署所定標準的15至59歲失業綜援申領人、或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60小時的60至64歲健全綜援成人,以及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32小時而其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無須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豁免計算入息
綜援計劃設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目的是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領取綜援不少於2個月的個案,不論受助人的類別,在評估受助人應得的綜援金額時,其工作入息至指定金額,無須在綜援金額中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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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下,非政府機構的服務表現 | PDF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