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計劃
申請公共福利金須提供的證明文件
- 福建計劃
答案:
證明文件 | 長者生活津貼 | 高齡津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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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福建住址的證明文件(如租單、住屋開支帳單等)及兩張近照 | 是 | 是 |
2. | 申請人的香港銀行帳戶證明文件(如銀行存摺第一頁、月結單等)(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取津貼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是 | 是 |
3. | 已移居福建的申請人如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需提供由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文件予以證明 | 是 | 是 |
4. | 申請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 | 是 | 是 |
5. | 申請人配偶或同居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的申請人) | 是 | 不適用 |
6. | 申請人及其配偶或同居人士(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的申請人)的每月收入及所持資產的一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所有銀行帳戶證明文件) | 是 | 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