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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

簡介

關愛基金於2016年10月推出「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不包括以其家居作為工作地點)及/或在該處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從而鼓勵他們持續就業。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23年10月1日將上述援助項目(簡稱津貼計劃)納入政府恆常資助項目,為有援助需要及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繼續提供支持。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正在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經醫生評估為精神狀況不適宜作聲明者除外);
  2. 已獲聘於有薪工作(不包括自僱人士或在家中工作人士),每月工作入息須不少於7,800元及不超過31,200元;及
  3. 從事有薪工作而親友未能提供照顧,並僱用全職照顧者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不包括以其家居作為工作地點)及/或在該處的活動(包括日常生活照顧)。

申請手續

  • 社署會發信予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人士,邀請符合津貼計劃資格的人士提出申請。如申請人未滿18歲,須由現時代其申領高額傷殘津貼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 申請人/監護人須將填妥的津貼計劃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寄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未滿18歲);
  3. 申請人獲聘工作證明及相關入息證明文件;
  4. 受聘照顧者的僱傭合約及相關簽證副本;及
  5. 受聘照顧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旅遊證件副本。

查詢

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地址:香港灣仔愛群道44號戴麟趾夫人訓練中心4樓404室
電話:3468 5635
傳真:3468 5648
電郵:castenq@swd.gov.hk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社署網頁:www.swd.gov.hk

下載

項目/名稱 檔案下載/連結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簡介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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