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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照顧服務

香港設有不同類型的安老院,分別由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營運,提供受政府資助宿位及非資助宿位。

受資助安老宿位旨在為一些年齡達65歲或以上,由於個人、社會、健康及/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院舍照顧服務。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受資助院舍照顧服務時,均需要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經評估確定其服務需要後,可根據評估結果申請長期護理服務。

此外,臨時住宿服務(包括緊急住宿服務住宿暫託服務)為有緊急或臨時照顧需要的長者提供短暫住宿。

申請及查詢

長者或其家人可聯絡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其他服務單位(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提出申請或要求轉介。

院舍類型

提供資助安老服務宿位的院舍,包括津助安老院合約院舍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參與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院舍、及參與「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廣東安老院舍

提供非資助宿位的院舍,包括合約院舍、自負盈虧安老院及私營安老院;部分津助護理安老院舍亦設有非資助安老服務宿位。

服務單位資料

項目/名稱檔案下載/連結
長者住宿照顧服務的簡介PDF版
提供資助安老服務宿位的津助安老院、合約院舍、自負盈虧安老院名單PDF版 / Excel版
提供非資助安老服務宿位的院舍名單PDF版 / Excel版
全港已領有牌照的私營安老院名單PDF版 / Exce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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