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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CRSRehab)

簡介

管理各類殘疾人士日間及住宿服務的輪候冊,以確保在轉介程序及服務入住準則上有一致標準。除了社區支援服務可由申請人直接向有關服務單位提出申請外,所有日間及住宿服務的申請(除特別註明外),均須由社工轉介往本系統作出登記。

申請手續

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者轉介。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費用

免費。

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機制

所有智障或肢體傷殘人士住宿服務的申請人,必須先接受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待確定他們有需要住宿服務,才可輪候或入住所需的住宿服務單位。

  • 被評定為有住宿服務需要的申請人會根據所配對的服務類別,納入輪候冊上。
  • 被評定為沒有住宿需要的人士,轉介社工會轉介他們接受其他適當的服務,例如日間訓練或社區支援服務。申請人日後如因身體轉差或家庭環境有變而需要住宿服務,可要求重新接受評估。

與評估機制有關的文件

項目/名稱檔案下載
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機制簡介(中文)PDF版
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工具常見問題(中文)PDF版
2006年3月21日提交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中文)PDF版

網上遞交平台

認可轉介辦事處及非政府機構的獲授權人士可透過社署「服務使用者資訊系統 – 網上遞交平台」作相關的個案轉介、服務申請及資料登記。

殘疾人士住宿照顧服務優化輪候機制

為優化殘疾人士住宿照顧服務的輪候機制,減少仍可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提早入住院舍的情況,社署在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智障/肢體傷殘人士子系統(以下簡稱「子系統」)引入「非活躍」輪候機制,讓有迫切住宿服務需要的申請人可盡早獲得服務編配。

由2023年3月28日起,所有在子系統中輪候成人住宿服務的申請人,可以選擇延後編配宿位,即透過轉介社工申請於輪候冊上將其個案列為「非活躍」,並保留原來的申請日期。在「非活躍」輪侯冊上的申請人暫時不會獲編配任何住宿服務,日後申請人如有住宿服務需要,可以透過轉介社工申請重回「活躍」輪侯冊,以原來的申請日期繼續輪候所需服務。有關申請詳情,請向轉介社工查詢。

程序手冊

項目/名稱語言檔案下載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程序手冊(2016年9月)(2023年3月更新版) 英文PDF版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程序手冊(附錄)(2022年10月)英文PDF版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學前兒童康復服務子系統程序指引(2024年7月)(更新版)英文PDF版
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機制程序手冊(2014年2月)(2023年12月更新版)英文PDF版

常用表格form

項目/名稱語言轉介社工
使用表格
康復服務
社工使用表格
康復服務中央
轉介系統使用表格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學前兒童康復服務子系統
中文申請學前兒童康復服務須知
英文表格1填寫指引表格 5表格 1AB
表格 1表格 5A表格 4
表格 2表格 9表格 6
表格 3表格 12表格 6A
表格 7表格 7A
表格 10表格 9A
表格 10A
表格 12A
表格 13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智障/肢體傷殘人士子系統
英文表格 3表格 5
表格 7表格 9
表格 10
身體檢查表格
中文附錄 2a 申請康復服務須知
表格 1
表格 1D
表格 A1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精神病康復者服務子系統
中文申請康復服務須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2表格 9
表格 3
表格 7
表格 10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視障老人服務子系統
中文申請康復服務須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1 附件 [ 視障証明書 ]表格 9
表格 2
表格 3
表格 7
表格 10
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
輕度智障兒童之家服務子系統
中文申請康復服務須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3表格 9
表格 7
表格 10
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中文附錄 2c 申請康復服務須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3表格 9
表格 7
表格 10
精神病康復者精神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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