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命
1.1

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致力建设仁爱的社会,使香港市民能自立自主丶自尊自信丶和谐共
处丶幸福快乐。

 

 
指导原则
1.2

社署致力奉行以下指导原则:

 

 
(a)

为无法自给的弱势社羣提供安全网

 

(b)

宣扬家庭是社会和谐的核心价值及繁荣稳定的基础

 

(c)

帮助贫困及失业人士,重点是增强而不是削弱他们自力更生的意志

 

(d)

培育社会互相关怀的文化,并鼓励经济充裕者关心社会

 

 
策略性目标
1.3

社署致力:

 

 
(a)

关怀长者丶病患者及弱势社羣

 

(b)

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安全网,同时鼓励和协助有工作能力的人士自力更生

 

(c)

维系和巩固家庭凝聚力,以及培育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关系

 

(d)

动用社区资源及推广义务工作,藉以培养市民互助互爱的精神

 

(e)

建立社会资本,并鼓励各界在共同承担发展香港社会的责任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建立伙伴关系

 

 
福利开支
1.4 在2010-11年度(图1),社会福利的政府经常开支总额注1达376亿元,占政府经常开支总额的16.8%,在各项政策范围中位列第二。
 
 
注1
(a) 社会福利政策范围的开支包括社署的绝大部分开支(除了那些属于内部保安和地区及社区关系的政策范围纲领外),以及由劳工及福利局直接管制的相关福利开支。
(b) 为了更清楚反映社会福利经常开支的长远趋势,由2010-11年度起,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和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受助人发放的一笔过额外津贴已列在非经常开支项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