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命
1.1

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致力建設仁愛的社會,使香港市民能自立自主、自尊自信、和諧共處、幸福快樂。

 

 
指導原則
1.2

社署致力奉行以下指導原則:

 

 
(a)

為無法自給的弱勢社羣提供安全網

 

(b)

宣揚家庭是社會和諧的核心價值及繁榮穩定的基礎

 

(c)

幫助貧困及失業人士,重點是增強而不是削弱他們自力更生的意志

 

(d)

培育社會互相關懷的文化,並鼓勵經濟充裕者關心社會

 

 
策略性目標
1.3

社署致力:

 

 
(a)

關懷長者、病患者及弱勢社羣

 

(b)

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安全網,同時鼓勵和協助有工作能力的人士自力更生

 

(c)

維繫和鞏固家庭凝聚力,以及培育家庭成員間的和諧關係

 

(d)

動用社區資源及推廣義務工作,藉以培養市民互助互愛的精神

 

(e)

建立社會資本,並鼓勵各界在共同承擔發展香港社會的責任的基礎上通力合作,建立伙伴關係

 

 
福利開支
1.4 在2010-11年度(圖1),社會福利的政府經常開支總額註1達376億元,佔政府經常開支總額的16.8%,在各項政策範圍中位列第二。
 
 
註1
(a) 社會福利政策範圍的開支包括社署的絕大部分開支(除了那些屬於內部保安和地區及社區關係的政策範圍綱領外),以及由勞工及福利局直接管制的相關福利開支。
(b) 為了更清楚反映社會福利經常開支的長遠趨勢,由2010-11年度起,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受助人發放的一筆過額外津貼已列在非經常開支項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