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IV 法定/谘询/独立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截至2011年3月31日)
 
21. 紧急救援基金委员会 (根据香港法例第1103章《紧急救援基金条例》第5条成立)
 
主席   聂德权先生, JP
社会福利署署长
委员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房屋署署长或其代表
冯秀炎女士
杨国梁先生
容咏嫦女士
秘书   曾庆棠先生
社会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