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支援服务计划
 
加强感化服务先导计划
11.4 青少年毒品问题专责小组在2008年11月发表报告,社署根据报告提出的建议,于2009年10月在为九龙城裁判法院和观塘裁判法院提供服务的两个感化办事处开展一项为期两年的加强感化服务先导计划(下称「先导计 划」)。计划旨在根据《罪犯感化条例》(第298章),为21岁以下因干犯与毒品有关罪行被判有罪的青少年提供更集中丶有系统和深入的戒毒治疗计划。截至2011年3月31日,由上述两所裁判法院转介撰写社会背景调查报告的个案有307宗,当中160名干犯与毒品有关罪行的青少年被判接受先导计划下的感化督导。社署将于2011-12年度后期评估先导计划的成效,以及就计划的未来路向提出建议。

感化/住宿院舍
11.5 社署辖下的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为一所特建的综合训练院舍,共设有388个宿位,为青少年违法者及需要接受监护的儿童提供住院服务和康复训练。该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丶羁留院丶拘留地方丶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在2009-10及2010-11年度,收容所/羁留院/拘留地方的入院人数分别为3 066人及2 766人,而核准院舍 (感化院舍)和感化院的离院个案数目如下(图19)
 
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和感化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