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支援服務計劃
 
加強感化服務先導計劃
11.4 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在2008年11月發表報告,社署根據報告提出的建議,於2009年10月在為九龍城裁判法院和觀塘裁判法院提供服務的兩個感化辦事處開展一項為期兩年的加強感化服務先導計劃(下稱「先導計 劃」)。計劃旨在根據《罪犯感化條例》(第298章),為21歲以下因干犯與毒品有關罪行被判有罪的青少年提供更集中、有系統和深入的戒毒治療計劃。截至2011年3月31日,由上述兩所裁判法院轉介撰寫社會背景調查報告的個案有307宗,當中160名干犯與毒品有關罪行的青少年被判接受先導計劃下的感化督導。社署將於2011-12年度後期評估先導計劃的成效,以及就計劃的未來路向提出建議。

感化/住宿院舍
11.5 社署轄下的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為一所特建的綜合訓練院舍,共設有388個宿位,為青少年違法者及需要接受監護的兒童提供住院服務和康復訓練。該院舍的法定功能包括收容所、羈留院、拘留地方、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及感化院。在2009-10及2010-11年度,收容所/羈留院/拘留地方的入院人數分別為3 066人及2 766人,而核准院舍 (感化院舍)和感化院的離院個案數目如下(圖19)
 
核准院舍(感化院舍)和感化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