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除了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独立幼儿中心,教育局学前服务联合办事处辖下的幼稚园暨幼儿中心,亦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幼儿服务。截至2010年9月,这类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提供约21 500个幼儿中心服务名额。此外,私营独立的幼儿中心截止2011年3月31日提供约2 300个服务名额。
注 2 一间提供14个服务名额的互助幼儿中心于2011年2月终止服务。
 
有关期间的服务重点
领养
5.3

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接受任何团体/非政府机构按照《领养条例》(第290章)的规定,申请成为提供本地领养服务的认可机构。自2010年1月1日起,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丶母亲的抉择及保良局分别获认可提供本地领养服务。在2010-11年度,他们已处理共26个本地领养申请。这三个非政府机构,亦于早年获认可为香港的幼年人提供跨国领养服务,在2009-10和2010-11年度,他们已处理共42个海外领养申请。

 

 
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
5.4

为协助因工作或其他社会因素而暂时未能照顾其子女的父母,社署继续在社区加强具弹性的幼儿服务,并同时提升在社区内邻里间的互助精神。在2008-09年度以试行形式推出为期三年的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下称「照顾计划」),社署11个行政分区各有一个照顾计划,合共提供至少440个幼儿照顾名额,包括286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和154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在2009-10及2010-11年度,11个照顾计划的每月平均受惠总人数分别为453人和576人。

 

   
5.5 有见于照顾计划在提供具弹性的幼儿服务和推动邻里互助方面均达到预期效果,社署将会自2011-12年度起把计划常规化,并将其服务范围扩展至全港18区,让更多有服务需要的目标家庭受惠。照顾计划常规化后,将会以社署提供的经常及额外拨款持续推行,而幼儿照顾服务名额亦将会增加至至少720个,当中包括468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和252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