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院舍宿位 |
7.13 |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港共有76 789个为不同护理需要长者而设的院舍宿位。政府透过津助院舍丶合约院舍丶参加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及参加护养院宿位买位计划的自负盈亏安老院舍,提供资助宿位。同时,长者宿舍及安老院宿位逐步转型为提供持续照顾的护理安老宿位以配合长者的护理需要。资助宿位的数目由2009年3月底的25 453个,增加至2011年3月31日的25 834个(图11)。 |
|
|
|
|
社福界登记护士训练课程
|
7.14 |
社署在医院管理局的协助下,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2月增办四班,各为期两年的全日制社福界登记护士(普通科)/登记护士(精神科)训练课程,以纾缓社福界(特别是安老服务及康复服务)护士人手短缺的问题。前后八班课程提供合共930个登记护士训练名额,任职社福界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课程的费用全数由社署资助,学员毕业后须在社福界工作不少于两年。
|
|
|
合约管理
|
7.15 |
我们继续采用竞投方式挑选合适的服务经营者,在特建的处所内为长者提供安老院舍服务。服务竞投以服务质素及服务量作为评选标准,非政府机构及私营机构均可参与。截至2011年3月31日,社署已批出18间合约安老院舍。在已投入服务的16间合约安老院舍中,有七间同时包括日间护理单位,合共提供1 218个资助院舍宿位及149个资助日间照顾名额。此外,这16间安老院舍共提供
1 015个非资助院舍宿位,以合理水平收费,由六人房每月4,600元至双人房每月19,400元不等。 |
|
|
7.16 |
承办合约机构的服务表现受合约管理组严密监管,包括:
|
|
|
|
(a) |
定期审核服务统计数字及资料; |
|
|
(b) |
定期检讨服务; |
|
|
(c) |
突击检查院舍;以及 |
|
|
(d) |
调查投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