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院舍宿位
7.13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港共有76 789個為不同護理需要長者而設的院舍宿位。政府透過津助院舍、合約院舍、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及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的自負盈虧安老院舍,提供資助宿位。同時,長者宿舍及安老院宿位逐步轉型為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宿位以配合長者的護理需要。資助宿位的數目由2009年3月底的25 453個,增加至2011年3月31日的25 834個(圖11)。
 

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7.14 社署在醫院管理局的協助下,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2月增辦四班,各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社福界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以紓緩社福界(特別是安老服務及康復服務)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前後八班課程提供合共930個登記護士訓練名額,任職社福界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課程的費用全數由社署資助,學員畢業後須在社福界工作不少於兩年。
 
合約管理
7.15 我們繼續採用競投方式挑選合適的服務經營者,在特建的處所內為長者提供安老院舍服務。服務競投以服務質素及服務量作為評選標準,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可參與。截至2011年3月31日,社署已批出18間合約安老院舍。在已投入服務的16間合約安老院舍中,有七間同時包括日間護理單位,合共提供1 218個資助院舍宿位及149個資助日間照顧名額。此外,這16間安老院舍共提供
1 015個非資助院舍宿位,以合理水平收費,由六人房每月4,600元至雙人房每月19,400元不等。
   
7.16 承辦合約機構的服務表現受合約管理組嚴密監管,包括:
 
   
(a) 定期審核服務統計數字及資料;
   
(b) 定期檢討服務;
   
(c) 突擊檢查院舍;以及
   
(d) 調查投訴。